摘要
“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从文化根脉、情感纽带、内生动力三个维度准确把握其历史逻辑,也要将“和合”文化“贵和尚中”“和而不同”“和衷共济”“和实生物”的基本内核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有机结合并明确其价值逻辑,进而从共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愿景、助推各民族包容互鉴凝聚共识、协调各民族区域发展共同利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个方面推进其实践逻辑。以历史逻辑明确价值逻辑,以价值逻辑推进实践逻辑,进一步揭示“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逻辑。
关键词
和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重逻辑
作者简介
王成,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东北大学传统文化与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黄昭,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5期,参考文献从略。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1]。“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2]这一论述表明文化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一环。“和合”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精髓之一,历经时间的洗礼成为各民族团结互助的精神纽带,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增进各民族共同性和凝聚社会向心力”[3]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大批学者从多维度视角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开深入研究,提出了多样的认知和实践路径,既从本体论视角探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发展规律,也通过历史视角剖析其形成的逻辑过程。然而,较少有研究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动因及文化逻辑,尤其是从“和合”视角探讨其深层逻辑的研究更为稀缺。鉴于此,本文以“和合”文化为切入点,梳理分析“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逻辑,力求全面把握“和合”文化在这一过程中所呈现的核心要义。
一、“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
要深刻理解中华大地各民族何以由满天星辰汇聚而成一体,洞悉“和合”文化是一把必不可少的钥匙。从文化根脉、情感纽带、内生动力三个层面揭示“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有助于深入理解“和合”文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塑作用,为“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支撑。
(一)“和合”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脉
“和合”始于先秦,渊源有自,内涵丰韵。“和”“合”二字发端于甲骨文与金文。“和,相應也。从口。禾聲。”[4]《尚书·虞典》中“和”与“谐”近义,表示声音和缓、音乐调和,后来演变为和谐、和睦、平和等含义。“合,亼口也。从亼。从口。”[5]原为嘴唇合拢之意,后引申出联合、结合、聚合等含义。“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6]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最高理想,其中“不相害”与“不相悖”即“和”的表现,指矛盾对立下的和谐;而“万物并育”和“道并行”又是“合”的彰显,是异质因素的交合、融合。由此观之,“和”“合”二字所呈现的,应是一种在包容杂异性基础上的凝合性趋向,强调的是多元之上的和谐统一。“和”“合”连用最早则是出现在《国语·郑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7]之中,此处“和合”为动词,指协调“五教”伦理道德间的和谐状态,调和理顺以寻求一致。可以看出,“和合”在彼时已被赋予一种社会层面的特殊含义,这一含义在《易传》中发展为对“天人合一”圆满境界的追求,希冀达成一种建立在差异之上的辩证统一。这种对客观自然与人类社会的辩证认识,缔造了中华民族和合共生的文化血脉。
诚然,“和合”指出事物发展中多元要素相互作用、融汇一体的一贯性与规律性变化,但它不是泯灭差异的简单糅合抑或各行其是的表面契合,而是在尊重殊异、整合协调的基础上达成的融突性与整体性“和合”。正如张立文教授所言:“和合是有机的、有序的融合。它不是机械的打散组装,也不是机械拼凑,它是有机的发展和升华,而且是有序的演化。”[8]这一理念由中华民族交汇融突的历史洗练凝成,又深深“融凝”了中华民族这一经久不衰的民族实体[9]。可以说,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追求“和合”理想的历史,“统一”是主流,“分裂”是异态。翻阅历史不难得出:凡国家强大、繁荣昌盛的时期,多为民族和睦、团结统一的时期;反之,则动荡不安、民不聊生。“和合”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贯穿于历史的实践,“和合”文化与“和合”实践在中华民族发展历史长河中互为因果、协同联动,共同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文化根脉。
(二)“和合”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纽带
“和合”文化是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厚底色,也是中华民族觉醒过程的内在特征。它既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根本出发点,也是维系中华民族万众一心的情感纽带。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和合”进程中,逐渐实现了各族人民对共有中华文化真切感知基础上的情感皈依与价值归属,进而转化为对共同体的文化认同与情感认同,民族间的共同体意识由此产生并得以强化。
中华民族的“和合”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数千年的“和合”发展历史,使“和合”理念深深根植在中华民族的情感之中,为中华民族提供了持久的生命力。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情感认同,是以中华民族精神凝聚各族群众共同心理,以共同心理塑造共有价值,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归属,进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文化基础”[10]。近代以来民族“三交”的发展历程,证明对中华民族影响深远的“和合”文化得到了传承与延续,同时近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也丰富了“和合”文化的内涵,由古代处理族际关系的“和”转变为更加侧重一体化意义上的“合”,推动并促进了中华民族精神层面上凝聚力提升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在外部列强侵略分化、内部民族矛盾激化的局面下,各族人民自发自觉团结一致抗敌、争取独立解放的历史呈现出空前的中华民族认同。在中华民族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各民族能够共同选择团结一致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而奋斗,作为中华民族“集体潜意识”的“和合”文化功不可没。它在精神和情感上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实现范围更广、觉悟更高的团结奋斗,是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基因。民族意识的存在促进着民族归属感和民族友爱感[11],正是“和合”文化中蕴含的团结和睦与天下大同的民族情怀,激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力量,进一步强化了超越民族层面的共同体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从个体意识逐步向族群意识转化,并最终升华为共同体意识的连续演进过程。中华民族作为在情感文化高度凝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精神文化共同体,“和合”文化在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它促成了各民族文化的汇聚与融合,使各民族在保持自身独特性的同时,从“各美其美”迈向“美美与共”的和谐共生状态,是个体对共同体身份的理性确认,也是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心理归属和情感皈依。
(三)“和合”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动力
“和合”文化是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最大公约数理念,是中国思想文化中最完善、最富生命力的体现形式[12]。中华民族哪怕经历了数次大规模的动荡与分裂,依旧能够建立起规模庞大、人口众多、民族多样的统一王朝,很大程度可以归功于中华民族日用而不觉的“和合”文化。
上文可知,“和合”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历程相伴相生,前者在后者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并趋于完善,反过来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后者的融合与凝聚。各民族间不断以“和合”涵化,迥异的民族文化得以相互认同,逐渐凝合成为差分性与融合性共存的和合民族。历史上,各民族在政局分合间深度交融,期间虽有对立与冲突,但融合与统一始终是主流。“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实现统一为己任。”[13]在探寻民族本源时,也会不约而同地追求同宗同源。《金史》有载:“海陵恃累世强盛,欲大肆征伐,以一天下,尝曰:‘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14]海陵王终因暴虐激进未能得偿所愿,但其追求“正统”的决心可见一斑。新进民族一方面将本族文化与本土文化进行融合嫁接,另一方面通过对儒家文明礼仪的心理认同,谋求各族人民共同认知基础上新的文化平衡。这一历史循复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始终坚守单一制国家传承和多元一体的民族关系格局。民族分合间,中华民族的精神和优良文化传统没有变;疆域变化中,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领土相对固定。相对固定的领土又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融合形成,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载体[15]。循着“和合”的基本理路,将民族融合与发展推向崭新的境地。
“和合”的生长点就在于“无限差分化的元素、要素、成分系统或空间之中。”[16]正是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形成的结构性张力,赋予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民族间文化上取长补短、精神上守望相助、经济上平等互利,实现各民族大团结的内生动力,是中华民族得以凝聚发展的精神内核和动力源泉。《诗经·常棣》曰:“兄弟既具,和乐且孺”[17]。“和合”文化突出的凝合特征,使各民族在长期的交流与交往中广泛交汇、深度交融,最终形成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可以说,“和合”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内生动力。
二、“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18]作为重大的原创性论断,“四个与共”理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的核心要义。“和合”文化是各民族的文化长期相互交流、借鉴、整合的结晶,形塑并涵养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合”文化“贵和尚中”的交往观、“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和衷共济”的发展观、“和实生物”的宇宙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逻辑上互洽、在情感上相通。
(一)从“贵和尚中”的交往观到“休戚与共”的共担精神
“礼之用,和为贵。”[19]“贵和尚中”的交往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更是维系社会稳定与团结的核心价值追求。这一理念与以和为贵、共建共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度契合,强调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时,应以和谐为重,追求平衡与共赢,为各民族休戚与共的共担精神提供了可靠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团结需要追求“和为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升和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是重中之重。在面对共同挑战时,“贵和尚中”所蕴含的和谐精神与协作价值观,是各民族携手并进的重要支撑。这一理念深植于中华民族的日常实践中,指导着各民族在处理彼此关系时以和谐为重,追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不仅促进了中华民族内部的凝聚力,也为不同民族之间的信任与合作提供了保障。在各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贵和”的理念始终贯穿其中,推动着民族之间的合作与共赢,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各种挑战面前都能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各民族始终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共同的初心和使命,坚定不移地团结在一起,共同朝着“和”的目标向内凝聚。“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20],“百姓昭明,协和万邦”[21]等较全面地阐释了“贵和”的价值意涵,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和谐、和睦相处的核心价值理念。同时,“贵和”思想是与“尚中”之义联系在一起的。儒家认为要实现“和”的理想,根本途径在于保持“中”道,“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22]的实践思想诠释了“过犹不及”的交往理念。中原王朝与边疆政权的互动就是很好的佐证,中国历史中“夷夏之辨”体系下的民族关系并非固化不变,其区分标准更多地取决于某一族群是否接受并认同以儒家礼乐文化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而非基于其他固定因素。这种标准不仅反映了文化交融的动态性,也为不同民族之间的互动和身份认同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空间。因此,历代中原王朝尤为重视“德泽洽夷”,即通过德化和教化对广大“蛮夷”施以影响。少数民族在掌握政权时,也会不约而同地祖述华夏。
“贵和尚中”的交往观加强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消融了隔阂,各民族间逐渐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深厚友谊,促进了民族共同体萌芽的产生,为“休戚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奠定了文化和情感基础。
(二)从“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到“荣辱与共”的情感依托
“和而不同”是“和合”文化的重要表达,“和”强调在差异中寻求统一,“同”则是指无差别的一致。“和而不同”强调在多样性中寻求共识,在差异性中实现共生。中华文化的历史发展脉络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开放包容的基质,蕴含了有机统一、和合共生的文化品质,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崇尚和谐,以“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倡导各民族和谐相处、荣辱与共。
合理的多元文化应当兼顾文化多样性与公共文化认同的诉求[23]。中华民族多彩的民族文化在为中华文化带来丰富内涵和充沛活力的同时,也给国家族际政治整合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在国家一体化建设与民族自身权利保障之间实现有效的平衡。各民族自身利益的“多”与中华民族整体关切的“一”,正是在“和而不同”这一价值观念的指导下有机交互,所呈现的不仅有中华民族这一质变实体,更有心理、思想上潜移默化的政治认同与情感寄托。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重申“和而不同是一切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24]。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和而不同”丰富和发展了“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内涵。真正的“和”不仅仅是表面的和谐共处,它是建立在承认差异、尊重差异、接受差异的基础上的。这种理解推动“和而不同”从一种简单的社会行为准则上升为一种具有深厚哲学内涵的思辨模式,为解决民族间的矛盾与冲突提供了和平共处的路径,同时也为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提供了思想基础。这一理念使不同民族在保持各自文化特色的同时,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与繁荣,是各民族“荣辱与共”共同体理念的情感依托,对各民族和睦交往具有重要意义。
“和而不同”的价值观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推动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实践导向。遵循“和合共生”的逻辑旨归,一方面呈现出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和合”精神;另一方面通过求同存异实现各民族文化多样性与中华文化统一性的有机融合,为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文化繁荣提供了持久的动力和深厚的思想基础,使中华文化在多元共生中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三)从“和衷共济”的发展观到“生死与共”的精神追求
“和衷共济”由“和衷”“共济”二词组成。“和衷”出于《尚书·皋陶谟》“同寅协恭和衷哉”[25],指“和睦同心”。“共济”则出于《国语·鲁语下》“夫苦匏不材于人,共济而已”[26],指“共同度过”。“和衷共济”指双方或多方携手合作,共克时艰。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不难发现“和衷共济”的伦理关怀,生动诠释了全国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美好夙愿,和睦同心、生死与共的精神追求。
“和合”文化润物无声地推动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发展,多元融为一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从诞生、发展走向觉醒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不变的底色。“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27]革命战争时期,面对民族存亡的危机,各党派、各团体的民族理论建构与政策实践不同程度地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觉醒,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争取独立解放的历史,始终呈现出争取中华民族独立的责任感以及空前的中华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体现出各族人民生死与共的精神追求,中华民族“合”的趋势不断凸显。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斗争的理论与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不断增进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尊重和包容不同民族的差异性,自觉维护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觉醒,为“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驾护航。
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共和、和谐为贵的民族,“和衷共济”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也是民族的价值理想[28]。这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奉行的风雨同舟、合作共赢的“生死与共”共同体理念高度契合。“合则强,孤则弱”[29],“单则易折,众则难摧”[30]等经典论述早已在思想层面蕴藏了和衷共济、生死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萌芽。“和衷共济”的发展观映射出各民族在面对共同挑战时展现出的坚韧精神和集体追求,为中华民族在复杂多变的历史进程中保持凝聚力与向心力提供了思想基础。
(四)从“和实生物”的宇宙观到“命运与共”的价值旨归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31]意为实现了和谐,万物即可生长发育,若完全相同,则无法发展、持续。其核心思想在于宇宙基本元素之间的相互融合与创生,这种融合并非矛盾与排斥,而是差异中的统一。无论从哪一实体来看,不同要素的相互融合都是创造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国历史上各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历程,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和实生物”理念指引下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轨迹。
中华民族共同体承载的历史属性与现实属性是凝聚融合、生生不息。在中华民族交融的历史叙事中,“和实生物”有着重要价值,它在承认“差分性”追求“合一性”的基础上,为“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丰盈的生命力。这里的生命力是一种“吸收、利用、改造外在资源与内在的因素、成分相融合,形成、发展、完善自己和繁衍后代,以适应于时代环境变化的能力以及对历史和现实进行新诠释的动力”[32]。“和实生物”不但能够用来描述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历史发展轨迹,同时也契合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需求。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的历史进程,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包容性,彰显出“和合”文化内在的共享意涵和普适性价值,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这一包容特性,使得各民族在保持自身文化特色的同时,能够融入一个更广泛的共同体中,从而构建起多元一体、和谐共生的文化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利益共享为重要表征,体现了各民族在历史长河中所积淀的深厚文化共鸣。通过共享的历史记忆、共同的文化符号以及相似的社会习俗,各民族逐渐形成了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深刻认同。
回顾中华民族漫长而灿烂的发展历程,各民族共同克服种种挑战,携手共进,构建起一个多元一体、团结共荣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共产党在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的过程中,不断彰显出“和合”文化经久不衰的无穷魅力和深厚内蕴,使各民族形成了更为牢固的文化纽带,也为新时代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实生物”的朴素辩证法,强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与行动力,为解决民族间的复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指导,也为“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三、“和合”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逻辑
中华民族千百年的历史演进,“和合”文化始终以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为基准,在与历史实践紧密结合的过程中不断调适,逐渐丰富和发展其理论内涵与实践价值,对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合”智慧不可或缺:以“贵和尚中”共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愿景,以“和而不同”助推各民族包容互鉴凝聚共识,以“和衷共济”协调各民族区域发展共同利益,以“和实生物”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贵和尚中”:共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愿景
“贵和尚中”既是指导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根本出发点,也是维系中华民族万众一心的文化情感脉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到,“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33]然而囿于地理空间和语言阻隔的困境,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并不充分,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亟须增强各民族“三交”即“交往、交流、交融”,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缘交织与社会基础。以“贵和尚中”为准则,以促进民族“三交”为目标,通过搭建多元化、开放式的交流平台,化解民族间的偏见与隔阂,突破各民族之间的交流障碍,促进更深层次的民族融合,实现全国各民族在时间空间上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行动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其一,构建多民族互嵌治理格局。民族互嵌社区的建设旨在打破传统社会的“机械式和合”,实现由“机械和合”向“有机和合”的现代转型,通过搭建互嵌平台,在“贵和尚中”理念的引领下,各民族群众互相包容、和谐相处,和合成新型社区结构,在多元主体互动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从而逐步形成紧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和心理共同体。当然,这一形式并不局限于空间互嵌和生计互嵌,从“合”的角度来说,整合社区资源、设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等,都有助于化解居民间的矛盾纠纷,增进不同民族间邻里关系,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其二,讲好民族故事,增强文化自信。一方面,通过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运用历史故事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另一方面,通过典型故事讲述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共同描绘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美好愿景[34]。同时,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和合”文化中,汲取民族精神力量,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通过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35]。
其三,推动旅游发展,促进民族“三交”。民族之间具有互动性、交融性和共生性,是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基础[36]。因此,通过旅游的形式,能够有效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与认同,深化文化交流,增强社会的凝聚力。通过开展民族文化旅游活动,吸引各民族的游客参与,能够有效提升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理解。这种交流不仅限于旅游者之间的直接互动,还包括对文化、习俗的体验与学习,充分展现各民族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促进民族间的相互尊重与认同。
(二)“和而不同”:助推各民族包容互鉴凝聚共识
“和而不同”的“和合”文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奠定了基本的价值取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如何“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37],成为当下民族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和而不同”理念在此发挥着关键作用,体现为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问题。
其一,承认和尊重差异性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础。从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差异来看,各民族在特定的时空场域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展现出不同的历史样态和发展轨迹。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以科学的态度处理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实践,保护和发展民族多样性,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对待民族的文化差异。既尊重和弘扬本民族文化,又接纳和包容其他民族的文化特质。避免将汉民族等同于整个中华民族共同体,而忽视少数民族在共同体中所展现出的多样性,必须承认各民族在共同体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如果我们放任各民族在不同的起点上自由竞争,结果是可以预见的,那就是水平较低的民族走上淘汰、灭亡的道路,也就是说多元一体中的多元方面会逐步萎缩。”因此,应当是“先进的民族从经济、文化各方面支持各后进民族的发展”[38]。
其二,增强合一性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关键。合一性不仅意味着各民族在核心价值观上的认同,还涉及在多样性中实现团结,最终构建起一个更加紧密和统一的民族共同体。新时代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大势所趋,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巩固、发展好中华民族整体性。一是坚持“四个与共”,推动各民族通过一定的文化价值体系、权威结构、规范制度等媒介,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二是强化“五个认同”,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三是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历史实践表明,在尊重多样性的前提下,民族间的合一性程度越高,团结基础越加牢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就越能展现出强大的向心力与稳定性。“和而不同”理念之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意义就在于妥善处理各民族多样性与中华民族整体性的关系,有机糅合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与特殊性,在包容差异的基础上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辩证统一。
(三)“和衷共济”:协调各民族区域发展共同利益
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39]。这不仅为推动各民族地区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增进民族认同奠定了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关乎民族认同的加强,更是推动各民族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任务。“和衷共济”指导下的民族经济关系,就是要协调好各民族、各地区的利益关系,逐步缩小各民族的经济发展差距,各族群众通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如石榴籽般紧密相连,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其一,以经济一体化发展策略解决各民族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时至今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没有完全穿透民族经济的壁垒。“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的趋势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40]。面对这一问题,亟须采取措施强化民族经济发展的内外部条件支撑,提高各民族间的经济依存度,积极推行“民企进边疆”行动,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困境,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根基。对于流动至中东部的少数民族群众,要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推动民族经济互嵌,实现各民族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其二,要统筹处理好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各民族的利益关系。“中华民族是一个”既是价值判断,也是事实判断。没有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共同参与,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4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42],因此在处理民族利益时,要以区域整体发展为目标指向,而非以特定人群为目标指向,以此避免经济整体改善的速度难以持平族群内聚速度时出现的民族关系棱角化问题。当然,促进各族群众的共同富裕绝不是平均式的同步提升,而是要正确认识各区域、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异,注重各族群众的需求差异,通过差别化的制度安排,实现区域间、民族间的和谐均衡发展。
其三,以“和衷共济”凝聚各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磅礴伟力。中国共产党百年领导的理论与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代表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回顾党的百年历程,抗战精神、改革开放精神等生动展现了各民族在面对巨大风险和挑战时所表现出的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优良风貌。这些精神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既是推动民族复兴的内在动力,也是凝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重要精神支柱,不仅塑造了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观,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文化基础。
(四)“和实生物”: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和实生物”强调在差异中寻求和谐,在多样性中追求统一。这一理念为构筑中华儿女共有的精神家园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一重要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制度化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43]这一系列举措所守护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正是各民族在长期历史交往中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形成的共同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和情感信仰,是中华民族得以凝聚发展的精神内核和动力源泉。
其一,以“和实生物”为指导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事实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当代实践,促进民族间合作互助,推进各民族协同发展,切实推动形成系统化的政策框架,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维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制度保障。制定出台科学合理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增强民族区域的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各民族在共同体中的平等参与和共同进步。充分彰显“和实生物”理念,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不断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机制与效能。
其二,将“和合”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和合”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想的重要命题与核心价值,深刻体现了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心灵关怀与终极关切。要深入挖掘“和合”文化中契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与民族团结事业相结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从中凝练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和归属意识,立足“有形有感有效”,让各族群众牢固树立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持续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其三,将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相结合。在公民层面,突破对传统的依附性、地域性社会身份的困境,保障各民族公民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归聚人心、凝聚力量;在社会层面,要共同营造各民族和合共生的生活环境,持续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认同,将民族事务逐步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法律保障。
结语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44]“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45]“和合”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文化资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精华,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谐、包容、协作的精神特质,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自我形塑的过程,成为各民族融合发展的内在演绎逻辑。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需融入“和合”智慧,以“和合”文化为研究的切入点,准确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发掘“和合”文化的深厚底蕴,以贵和尚中、和而不同、和衷共济、和实生物等传统“和合”文化意涵引导全国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发挥“和合”文化的浸润作用,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民族的正当诉求,全面兼顾和实现各方利益,以求同弥合分歧、以存异扩大共识、以和谐达成共赢,在一致性引领下实现多样性发展,在多样性发展中维护一致性方向,不断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